什么是分离运输行李物品 分离运输行李主要是指旅客在其进境后或出境前规定的期限内,以托运方式运进或运出的本人行李物品。
为方便进出境旅客以托运的方式运进或运出个人行李物品,海关总署出台的《海关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监管办法》中规定:旅客以分离运输方式运进行李物品,应当在进境时向海关申报,经海关核准后,自旅客进境之日起6个月内(含6个月)运进。海关办理验放手续时,连同已经放行的行李物品合并计算;以分离运输方式运出的行李物品,应由物品所有人持有效的出境证件在出境前办妥海关手续。
如何申报 旅客以分离运输方式运进行李物品的,须持本人有效通关证件向本人进境地海关申报;运出行李物品的,须在出境前持有效通关证件向本人出境地海关申报。
申报时,旅客应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以下简称《申报单》)及随附提货单证、分离运输行李清单。
旅客向海关提交的《申报单》应明确填报个人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和分离物品两项内容。其中,分离行李应随附详细的物品清单;海关在《申报单》上批注旅客随身携带物品的验放情况及签章后,将《申报单》及物品清单做成关封交回旅客,以此办理分离运输行李后续手续。
如何提取或发运分离运输行李 以分离运输方式运进的行李物品运抵后,以分离运输方式运出的行李物品发运前,旅客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海关关封、有关申报单证、提货单证、分离运输行李清单等资料向行李物品到达地或行李物品发运地海关申请办理验放手续。
海关如何验放 行李进境地或出境地海关办理验放手续时,将会对分离运输行李连同旅客随身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合并计算,由海关按照旅客进出境携带行李物品的相关规定审查验核。
对进境行李物品,在免税限量内的,直接免税放行,超出免税限量的,海关将作出征税或退运处理;对出境行李物品,在自用合理数量内的,海关将予以放行。若分离运输行李中有国家规定禁止或限制进出境物品的,海关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旅客进境时或出境前,必须先向进境或出境地海关申报有分离运输行李物品,未向进境或出境地海关申报、未取得海关关封的,行李物品到达地海关将不予办理物品验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