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艺术类专业,对取得我校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证(吉林省内考生报考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雕塑艺术设计专业取得省内统考合格证)并达到各省艺术类最低分数线。按文化课成绩总分的60%+专业课成绩总分的100%,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校考专业加试成绩前三名者,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省艺术类最低分数线后,优先录取。
文理兼招(混合投档)专业,如本科最低控制线不同时,录取时文化课分数按文理科控制线之差进行校正后排序录取(例:如文科线高于理科线X分,则理科文化课成绩均加上X分进行折算后文理科排序录取)。